发展与规划处是负责学校规划、改革、校友会事务与基金会和国内高校合作交流(对口支援)、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为:
一、 负责“一岗双责”。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安全稳定、作风建设、资产管理等工作,做好本部门队伍建设、岗位职责制定等工作。
二、 组织规划编制。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会同有关单位(部门),组织调研、起草、论证、修订、完善学校中长期规划发展和阶段性实施方案,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、评估与总结,指导学校其他规划的编制与实施、评估、总结。
三、 组织目标管理。负责组织省教育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和校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,组织学校五年规划发展、年度工作要点与重点工作任务分解。
四、 开展对口帮扶。牵头相关单位(部门)开展与省外高水平大学的对口帮扶(支援)工作,建立完善帮扶(支援)工作机制,推进帮扶(支援)工作任务的实施。
五、 负责学校校友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六、 当好参谋助手。有针对性地研究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历史、优势、人才培养发展规律和最新动态,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战略及方针政策,编辑《资料选编》,供学校决策参考。
七、 组织制度建设。负责《贵州医科大学章程》的起草、督促监督落实,组织校内相应配套制度建设、修订和完善。
八、 完成交办工作。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